浙江省智能教育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2-05-20浏览次数:63

一、总则

浙江省智能教育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是浙江省内唯一的教育领域省重点实验室,本实验室依托教育学、心理学与软件工程等省内优势特色学科,国家级教师教育实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浙江省卓越教师培养2011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浙江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浙江师范大学-海康威视智能教育联合实验室等科研、教学和产品研发创新平台的支持下,围绕人机协同学习的基础性理论、教育大数据融合分析与理解计算、智能教育测评与决策、教育视频语义处理等研究内容,设有人机协同学习理论研究智能教育支撑技术研究智能教育测评与决策研究教育视频处理与产品创新等四个研究方向。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设立是为了鼓励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高水平研究团队与本实验室开展交流合作;支持和联合更多的科研人员从事智能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探索新型交流模式,拓宽科技合作渠道,从而为支撑我国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现公布《浙江省智能教育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课题类型

开放基金资助课题设置重点与一般两类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20万,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10万,具体资助金额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由实验室确定。

三、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的选题范围

1.人机协同学习理论研究方向

1)人机协同学习的认知机制

2)人机协同学习的社会性发展机制

3)人机协同学习的教学能力形成规律与智能实训方法

2.智能教育支撑技术研究方向

1)多模态教育数据语义融合技术

2)混合环境下教育理解计算技术

3)学习适性定制与群体认知增效技术

3.智能教育测评与决策研究方向

1)智能教育测评指标体系构建

2)智能学测理论与教师专业发展问题诊断方法

3)数据驱动下教育决策机制与实现路径

4.教育视频处理与产品创新方向

1)多场景视频教育语义分析与知识发现

2)智能助学产品及增强在线教育系统研发

3)智能助教产品与智慧课堂支持、教学实训系统研发

4)教育管理智能决策服务研发与可视化呈现

5.XR教育产品研发及应用研究方向

1XR资源建设规范

2XR示范性案例资源开发

3XR课程规划

4AR教育可用性研究

四、开放研究课题申请程序

1.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博士毕业后从事所申请方向研究2年及以上科研经历。申请的课题需符合开放研究基金指南中的课题设置;能够达到上述条件的国内外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提出申请。

2.课题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为项目批准日。特别有意义的研究由于研究工作需要,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可追加一年。

3.申请者必须填写《2022年浙江省智能教育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模板见附件),必须在申请书上填写至少1名我室固定人员为课题组成员且必须经过本人确认,愿意承担相应的研究责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书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于20220604日前(以邮件时间为准)寄至浙江省智能教育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校内田家炳教育书院17-113,邮编:321004

收件人:廖陈陈,电话:(0579) 8228 581618856927220

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一份,电子文档发至:liaocc @zjnu.edu.cn,同时抄送至wlh@zjnu.edu.cn

4.实验室进行形式审查,如未通过,回复并通报结果。实验室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课题进行评审,最终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审定。

5.20220620日左右公示评审结果。

五、申请书填写基本要求:

1.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认真、准确填写各项内容。不按要求填写或者填写错误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2.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须在申请书上签字。

3.申请人所在单位为课题依托单位,申请表首页申请者所在单位上一定要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4.遵守科学道德,要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撰写申请书。避免在申请书中出现夸大、不真实和不准确的内容,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5.申请课题应该具有创新思想或思路,要提出明确的科学问题和解决方案,防止“大”而“空”。以应用为目标的基础研究,需要论述清楚应用背景。

6.在申请资助课题时须注意有关知识产权及其它一些特殊的规定。

六、课题的实施与检查

1.实验室指派专门人员对课题进行管理,基金课题的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2.课题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应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涉及到预定目标、研究内容、计划实施等的改变、以及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必须由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一半时间前(一般为一年前)提出申请,报实验室主任审批。

3.一般情况下,课题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需报实验室审批及备案。

4.实验室每年度对基金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度1231日前提交《基金资助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内容包括:

1)年度进展情况;

2)成果和论著的书面材料;

3)经费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研究计划。

学委会将根据课题的年度进展和成果情况,确定第二年度的资助强度。对不按时报送进展报告、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的课题,缓拨下期经费。课题负责人如不能纠正、补报,实验室将中止资助。

5.对于不能完成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研究目标和科研成果目标的,课题负责人又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本室将终止该课题负责人申请本室开放基金课题资格5年,同时终止该课题组成员申请本室开放基金课题资格2年。

6.基金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结题报告,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研究基金资助课题总结报告》,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达到任务书要求时准予结题。向实验室提交的材料包括:

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著作;

3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4经费决算表;

5对课题发展的设想;

6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软件、程序等和其它资料,以及目录清单。

7.结题报告须经实验室验收合格后,方可再申请新课题。

8.重点实验室合作者应积极参与所联系课题的研究,并负责该研究工作的进展与成果落实。

七、课题成果管理及结题

1.一般课题结题需至少满足下列任一条成果要求:课题相关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奖1课题相关研究成果发表SCISSCI论文2篇(已见刊或网络出版);课题相关研究成果出版学术专著1;发明专利2项;课题相关成果上升为行业或省级地方标准1重点课题结题要求加倍(满足上述两个以上条件,或单一条件数量加倍)。

2.科研成果署名及归属: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等科研成果,第一作者应是课题组成员,必须将本实验室注明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且均应标注“浙江省智能教育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编号:课题编号)”(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Open Research Fund of 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Education Technology and Applic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Grant No. 课题编号);开放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科研数据、论文和各位报告等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

八、开放基金的使用与拨付管理

1.课题经费支出范围及比例

资助课题支出预算包括科研业务费、公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费,其中科研业务费占90%,主要包括:实验材料费、会议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需凭正规发票按预算表报销发票单位为实验室依托单位浙江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公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费占10%,原则上只允许在实验室使用,用于课题组成员在实验室开展试验和研究工作等。

2.课题资助经费的拨付与使用管理

1)基金资助课题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中止资助。

2)本实验室将优先资助来实验室工作的课题。为了确保研究工作的有效进行,须在计划书中认真估算实验室公共设备的使用强度。

3)对于进行中期终止的研究课题,实验室将中止资助,将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已拨付资助经费,用于资助其它课题。

九、其他

本指南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智能教育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廖陈陈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校内田家炳教育书院17-113,邮编:321004;联系电话:(0579) 8228 581618856927220



附件:2022年浙江省智能教育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模板).doc